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我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区纪委监察局现面向岳阳市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区纪委机关选调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名(执纪审查类岗位);区纪委信息中心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其中财会审计类岗位工作人员2名、文字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岳阳市范围内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8日后出生)。
3.行政编制工作人员须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须为在职在编的事业编制或行政编制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5.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1)执纪审查类。①所学专业为法律及相关专业;②取得国家司法职业资格或会计师、审计师专业技术职称;③在纪检监察、公检法办案岗位工作一年以上(以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为准)。
(2)财会审计类。①所学专业为财会、审计及相关专业;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职称;③专门从事财会审计工作一年以上(以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为准)。
(3)文字综合类。①所学专业为文秘、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②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一年以上(以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为准);③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1000字以上文章(所提供材料须是原件并由单位盖章)。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编在岗人员。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②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③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其它情况的。
以上有关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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